南京寶馬案【南京寶馬撞人案鑒定九大疑問官方回應】

△南京寶馬案現場動圖
9月6日21點24分,南京市交管局政務微博@南京交警 就“6·20”寶馬案發布最新消息,稱該事故肇事司機王季進在作案時患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,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。律師表示,鑒定結論稱王季進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,今后在法院進行量刑時,很有可能參照這一鑒定結論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。
那到底什么是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?為什么要強調“作案時”?這個鑒定結果是怎么得出來的?昨天(7日),@南京發布 和@南京交警 對司法鑒定的詳細情況做出回應。
1、有沒有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這個病?
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人員表示,“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有三大臨床特征:急性、短暫性、精神病性。急性,是指起病過程很急,一般在兩周內起病;短暫性,是指病程持續時間不長,整個過程一般在一個月以內;精神病性,是指以幻覺、妄想進行邏輯推理,比較多見的如被害妄想等。”據這位鑒定人員介紹,臨床特征為起病快、病程持續時間短并表現為精神病性且又找不到發病原因的精神障礙,就是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。
2、為什么會想到要去做精神疾病鑒定?
據南京交管局介紹,之所以要做精神鑒定,一是肇事嫌疑人妻子委托辯護律師提出了申請,二是秦淮區人民檢察院也有相關要求,三是肇事嫌疑人在肇事前后出現一系列異常表現,如:嫌疑人事發當天上午報警稱有人要陷害他、手機被監聽;在派出所留置審查時,嫌疑人表現狂躁,以頭撞墻進行自殘,思維、語言時有混亂,并持續時間較長。
3、為何時隔兩個月才得出鑒定結果?
據南京交管局介紹,7月初他們與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鑒定所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,8月31日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鑒定所出具鑒定結果,這個時間長度符合法定時效。
4、南京腦科醫院是否有鑒定資格?如何鑒定的?
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人員表示,他們是國家認定的司法鑒定機構,主要是對精神障礙類疾病進行鑒定。他們收到南京市公安局直屬分局的委托后,嚴格按照程序進行鑒定。
5、如何評定嫌疑人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?
在法律能力評定方面,鑒定意見書顯示,王季進本案的開車目的雖有諸如“就是想轉轉”、“坐在車里等不如開著轉轉”的交代,但也有開車前突然感覺周圍如夢境、當即感覺“不走就走不掉了”以及案后莫名地稱妻妹被殺等精神病性癥狀的交代,故認定本次駕車有受疾病的影響。
6、嫌疑人在鑒定過程中會不會說謊?
怎么能分辨嫌疑人在鑒定過程中的表述是真是假?這也是不少網友關心的問題。東南大學附屬中大醫院心理精神科主任袁勇貴說,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的鑒定有一定的難度,需要很慎重的司法鑒定,不是每個精神科醫生都有司法鑒定的資格。鑒定組的專家憑借著自己的專業能力,在問診的過程中需要排除患者說謊的可能,比如在搜集資料的過程中,觀察患者表述的前后順序、邏輯是否合理。如果需要的話還會用上測謊儀。
7、嫌疑人什么身份,此前有無違法記錄?
南京交管局調查了解到,犯罪嫌疑人王季進為江蘇靖江人,暫住南京江寧區,其父母為靖江老家務農農民。其父1992年在南京打工,后在南京一裝飾城經營水電材料銷售生意,于2006年因身體原因,將店鋪交給兒子王季進經營。其母親無工作。犯罪嫌疑人王季進的駕照在有效期內,之前也沒有重大交通違法記錄。
8、鑒定結果對量刑會產生什么影響?
南京大學孫國祥教授最新闡述,他認為,精神病醫學鑒定既是收集證據的偵查措施,也是嫌疑人和辯護人進行辯護的一種依據。一個人有再大的危害,也不會失去辯護人要求對其精神狀況作鑒定的權利。精神病鑒定是專業判斷,需要有專門知識的人依據精神病科學原理做出專業結論。但任何證據包括精神病鑒定也都必須經過法庭質證才可能被采納,現有的鑒定意見只是醫院做出的,該意見是否被最終采納,還要經過質證,被害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,可以申請補充和重新鑒定。此外,限制責任能力對刑事責任的影響是或然的,可以從輕,也可以不從輕。
9、為何用“作案時”來描述事故?
對于不少網友紛紛質疑鑒定意見“強調”犯罪嫌疑人王季進是在“作案時”患有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,刑訴法專家、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李建明認為,“作案”是刑事司法中常用的專業性術語,這里用“作案”可能會產生歧義,因為“作案”通常帶有主觀故意的性質,容易讓人認為嫌疑人是故意而為之,而王季進是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的,交通肇事罪又屬于過失犯罪。
“我認為,這里的‘作案時’,嚴格來講應該是指王季進從闖紅燈開始,直到造成嚴重后果后離開這段時間。在這個過程中,王季進應該是處于精神疾病發作狀態,而并不是像很多人理解的,在造成嚴重后果的那一刻才出現了精神疾病。”李建明說,王季進開始不顧交通規則闖紅燈,當時還沒有撞車撞人,很可能這個時候就已經處于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狀態了,只是還沒有造成嚴重后果,這時僅僅是違章駕駛;造成嚴重后果以后,這時就涉嫌犯罪了。
任何人出了這么大的車禍,心理上一定會出現沖擊。那么到底是精神病導致車禍還是車禍后“嚇”出精神問題呢?袁勇貴表示,這個需要根據鑒定醫生的判斷。
事件回顧
“6·20”車禍致兩人死亡 肇事司機案后行為異常
6月20日13時53分,秦淮區石楊路友誼河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。一輛南京牌照的馬自達2轎車,遭到一輛西安牌照的寶馬740轎車撞擊后,后半車身幾乎解體。6月21日,警方公布初步調查結果,肇事嫌疑人王季進駕車從某裝飾城前往江寧,在途中肇事,棄車逃逸后被抓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