柏林房租設上限【德國如何做到房住不炒】

早在今年6月,柏林市政府內部就“房租上限”規定達成一致,禁止5年內房租漲價。根據新規,除非對房子進行必要的重新裝修,否則柏林的房東們未來5年內不得提高房租。如果違反了相關條例,最高將被處以50萬歐元的罰款。
在全球波瀾壯闊的房地產大泡沫中,德國是一個另類。二戰后到今天,德國不僅很好解決了住房短缺問題,還保持了房價的長期穩定。
1945年,德國的套戶比為0.57,2016年提高到了1.02,人均住房面積達到46.5平。
1970-2017年,德國名義房價指數僅上漲2.3倍、年均增速只有1.8%,而同期的英國、法國、美國分別上漲了52.8、16.1和12.5倍。
最近幾十年,除了新加坡等小國,全球大多數國家諸如日本、美國、英國、香港以及中國內地,都執行了房地產市場化政策。政府為了刺激經濟增長,往往放松貨幣政策,搞貨幣擴張,長期如此,則容易引發經濟危機。
上個世紀80年代,日本采用了低利率的貨幣擴張政策,推動房地產大規模投資,房價快速上漲,最終引發經濟泡沫災難。
2000年后,美聯儲擴張貨幣,支持布什政府的“住房美國夢”計劃,華爾街金融異常繁榮,直接導致2007年的次貸危機爆發。
發展經濟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提高人們的福利水平,如果房價高到讓民眾掏空“六個錢包”,經濟數據再高也是偽命題。
為了解決這個矛盾,很多國家通常的做法是采用稅收轉移支付,對商品房尤其是豪宅征稅,然后將稅收用于建設福利房,以解決住房問題。但這種模式容易激化有房者與無房者之間的矛盾。以香港為例,房地產企業、富人、已購房者不希望政府大量建設福利房,政府左右為難,造成社會分裂。
為什么德國能讓經濟一直平穩發展,同時還真正做到了“房住不炒”?
最開始,德國主要是依靠政府來解決住房問題。從1950年代開始,德國政府大量建設公共住房,解決了當時戰后房屋短缺的問題。
1960年代,德國的房地產開始市場化,但與美國、日本不同,德國的金融政策及金融監管極其嚴格,德國的央行具有很強的獨立性,能夠嚴守“貨幣紀律”,不搞貨幣寬松。
所以,德國的開發商沒有辦法玩“高周轉”這種金融游戲;此外,德國購房以商業按揭為主,輔以獨特的住房儲蓄,抑制居民盲目加杠桿買房和炒房。
德國按揭貸款的首付比例通常在20-30%。住房儲蓄模式,先存后貸、以存定貸,降低了負債率。德國居民房貸占GDP比重僅36%,居民負債占GDP僅53%,低于其它發達國家。
在政策影響下,德國房產投資規模遠遠不如美日,房產投機被抑制。這就決定了德國房價不可能炒得太高。
在供給方面,德國土地是市場化的,德國政府鼓勵私人自建房,以及小集體共同建房,采用螞蟻兵團的方式來解決住房問題。這種方式促進了土地及房產充分配置,分散了房源和土地,防止大型企業壟斷將房價、房租炒高,低成本地解決了住房問題。
另外,德國鼓勵租房,打擊炒房。為了防止炒房,德國政府對房產交易環節征收重稅,對租房則進行補貼,對租金上漲進行限制,如本次柏林禁止5年內房租漲價。
而且政府對租客的保護十分充分,德國的相關法規規定,租房時,除非提前聲明是短租,否則大部分租房合同是無限期的,也就是說,理論上能住一輩子不被房東趕出去。
房東要趕人走,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,還得給出充分的理由,且經由房客同意才能執行,否則就只能走打官司上法庭這條費時費力費錢的路。所以,德國全國有55%的人選擇租房,柏林、漢堡等大城市的租房比例高達80%。
德國關于租房的行政調控手段之所以有效,是建立在非金融化、非貨幣化的房地產市場中。換言之,金融政策抑制了房地產投機、炒作,行政調控才能見效。房地產的問題其實不是市場化,而是貨幣化、金融化。
反觀國內,我們的房地產市場化不過20年,已經掏空了“六個錢包”,近兩年,租房平臺又成了投資“風口”,很多投機者想要進入這個市場分一杯羹。據不完全統計,從2018年1月至今,已有近20家長租公寓的資金鏈出現斷裂而難以繼續經營。
而當長租公寓破產時,往往是弱勢方的租客承擔了后果。長租平臺的租客很多是畢業不久的大學生或者低收入群體,平臺往往會以優惠為名,讓他們在入住時交付一年或者半年的租金,當長租公寓“爆雷”時,他們的處境變得極為艱難。